贵州一地发文催缴物业费:公职人员不交将函告单位并报送纪委。
据新黄河,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月24日发布《关于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引发关注。
《通知》称,10月以来,该局组织对全县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欠缴物业服务费清理工作,发现较大部分业主存在欠缴物业费情况,涉及面广,且数额较大。
因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等不良情况,已严重影响县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影响广大缴费业主的满意度、幸福感。
请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所有业主于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欠缴的物业服务费。逾期未补缴的,物业企业 一是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部分(含国企及退休人员 )名单、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 二是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组织协调,协调不成功的,物业企业将收集资料,报送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缴。
26日上午,县住建局物业科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县物业公司收缴物业费较低,拖欠物业费的人较多、其中公职人员也较多,引发的诉讼案件很多,导致法院案件积压,且物业费收不上来导致物业服务跟不上,形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