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案”投喂者已支付4.8万赔偿款,球馆方仍未履行完毕。
据澎湃新闻,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元案”又有新消息。
12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原告吴某某代理律师潘建强及被告肖某某代理律师刘琨处获悉,该案再审宣判后,原被告最终均未提起上诉,再审判决已生效,不过原审被告体育用品公司(羽毛球馆经营者)仍未履行大部分赔偿款。
2023年4月20日,男子吴某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吴某某遂将羽毛球馆经营者某体育用品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诉至法院。2024年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肖某某赔偿原告吴某某24万余元;被告某体育用品公司对被告肖某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月27日,上海闵行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表示上述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6月5日,该案再审开庭。
7月24日,该案再审宣判,上海闵行法院表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再审予以纠正。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对于原审原告吴某某的合理损失24万余元,由原审被告某体育用品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19.2万余元,由原审被告肖某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4.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