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无人机巨头纵横股份实控人离婚案一审宣判,“分手费”或超4亿元。
据澎湃,1月16日,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先生通知,得知其收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就邝明芳请求判令离婚,并对其家庭财产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民事判决书》,准予邝明芳与任斌离婚;任斌持有纵横股份2050万股中的1230万股归邝明芳所有,任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邝明芳办理过户手续;任斌持有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的财产份额归任斌所有。
若按1月17日34.37元的收盘价计算,邝明芳或将分得的股权价值超4.2亿元。
2024年2月,纵横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邝明芳请求法院判令任斌将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 60%(即1230万股份)归原告所有;请求法院判令任斌将持有的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的合伙份额价值的60%折价现金补偿给原告。
对于本次诉讼的影响,纵横股份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在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涉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因目前该诉讼事项尚处于判决上诉期,任斌表示将会提起上诉,最终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